各校区团委,各学院团委:
为全面总结2017年全校共青团工作,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有效指导2018年的工作,请各单位根据《二○一七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办法》(校团字〔2017〕23号)做好相关工作。
一、考核时间:
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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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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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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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署共青团工作考核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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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3日-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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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总结、自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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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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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上交考核材料(证明材料)、自评表各一式三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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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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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考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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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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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算日常考核分,核实、审查有关参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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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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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总考评结果,向im体育党委汇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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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操作办法:
成立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考评工作组,具体进行考核,并向领导小组递交考核报告。
其中,特色工作红旗团委申报答辩工作已在共青团工作论坛中评比完毕,获评单位将直接参加本年度的五四表彰。
三、相关要求: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,认真研究学习考核实施办法,结合自身实际,实事求是、全面系统地总结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,为2018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。
2.各校区团委按照分配名额,参照考核实施办法,自行组织考核工作,于4月17日前,将考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。
二○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|